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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持有债务股权和公司避税

田(Lori)Tang,博士 徐林 严,X. 杨,H.
公司财务杂志。 二月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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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

双重持有人,即同时持有同一公司的债务和股权的金融机构,增加了公司的避税行为。 在具有更大的事前风险承担管理激励和更高的短期投资者所有权的公司中,这种积极影响更为明显。 我们还发现,在双重持有人的情况下,避税与较低的债务成本有关。 我们认为,税后奖励是双重持有人影响公司税收战略的一种机制。 证据表明,双重控股通过减轻股东与债权人的冲突来增加避税。 我们的结果对内生性问题和替代避税措施是稳健的。